第一章 吸血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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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今天的伦敦和昨天一样,也是个阴雨天。

    窗外小雨淅淅沥沥,敲击着玻璃窗户,发出细微水珠溅落声。

    公寓,前厅。

    洛廉轻掸手上的简历,看向办公桌对面端坐的应聘者。

    “爱尔莎·伦茨?”

    “啊…我在!”

    应聘者是一位年轻的女士,绑着单马尾,头发呈浅栗色,眸子黑如点漆。正抱着一个文件袋,神态有些拘谨。

    从简历来看,这是一位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社会优质劳动力,有能力、有理想,而且没什么社会经验。

    还是个知识分子,怎么想不开来应聘侦探,去当医生或者律师多好……洛廉无声腹诽,开口询问道:“你想应聘什么职位?”

    “探员…”爱尔莎低声说:“我想应聘事务所的探员职位。”

    她已经向五家事务所投递过简历,但大多连第一轮筛选都没有通过,只有眼前的这位侦探愿意对她进行面试,此时不免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见洛廉一时没有回应,她揪着手忐忑道:“有、有什么问题吗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大问题。”

    洛廉轻咳一声:“虽然目前在伦敦,侦探事务所的女性雇员大多从事着分析师、助理等文书职位,但我这里倒没有这种硬性要求。”

    “唯一的问题是,”他斟酌着语气问道:“你的预期薪资是多少?”

    爱尔莎想了想。

    “我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,不过……”

    她小心翼翼地试探道:“嗯,一般探员的周薪好像大概在20先令左右?”

    20先令,也就是2镑,或者200便士,相当于一个纺织厂的熟练工周薪。

    爱尔莎做好了对方压薪的心理准备,决定只要不低于12先令就勉强同意。

    “现在的行情确实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洛廉点点头,随后话锋一转,指出对方的问题:“只是,你也说了,这是‘普通探员’的薪资,而你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他循循善诱道:

    “毕竟,你刚刚毕业,缺乏相关的职业经验。也就是说,在入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,不仅可能无法为事务所带来收益,还需要我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指导你。”

    为了培养年轻人“吃苦耐劳”和“拒绝躺平”的精神,他选择性地忽略了对方大学毕业生的身份。

    在这個时代,正经大学的毕业证书还是很有含金量的。

    爱尔莎听完,微微张嘴,眼中闪烁着清澈的光芒: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她本能地觉得不对,但又感觉对方说的有点道理,不知道该怎么反驳。

    “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“所以,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‘培养’,而不是‘雇佣’。”

    洛廉图穷匕见道:

    “简而言之,不是我要付给你报酬,而是你应该付给我‘培训费’。”

    这回爱尔莎听懂了。

    她听着这对于新生的资本家们来说也相当超前的理论,目光呆滞地磕磕绊绊道:

    “请,请让我考虑一段时间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两分钟后,洛廉看着被随手带上的房门,轻轻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从前几个应聘者的结果来看,这个“一段时间”恐怕要无限延长了。

    他抬头看向办公桌右上角的日历,日期是1888年9月11日。

    算算时间,今天应该是他的“头七”,也就是来到这里的第七天。

    身份则是一个和“日本高中生”、“美国流浪汉”、“CN穿越者”齐名的“英伦侦探”。

    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拿一份“警察救世主”的剧本,游走在阴谋和危险之间,一边攫取名声,一边拯救城市。

    可惜,一般来说,梦都是相反的。

    洛廉很快通过观察报纸和公寓中的生活痕迹、各种证件发现,自己既不是歇洛克·福尔摩斯,也不是赫尔克里·玻洛,只是一个藉藉无名的三流侦探。

    并且,原身为了威斯敏斯特宫对于“私人侦探公司”的各种补贴,还斥“巨资”申办了事务所资格证,顺便在报纸上投了招聘广告。

    只要在两个月内凑够三名员工,就能从三流侦探摇身一变成为事务所社长。

    抛开实际不谈,至少听起来就像是成功人士。

    然而他在接手这具身体之后,把整个公寓翻了个遍,也没找出能支撑两个员工的储蓄。

    “‘我’原来是打算让雇员和自己一起喝西北风吗?”

    洛廉在搞清楚状况后,忍不住在心里吐槽。

    积蓄全无,没有熟人,缺乏赚钱能力。一般人面对这种情况,估计要不了多久就只能无缝转职“城市探索者”了。

    不过幸好,除了“侦探”这个主业外,他现在还多了一个副业。

    ——吸血鬼。

    他拉开抽屉,取出几个透明的玻璃瓶,里面装着几只模样怪异、身躯异常巨大的蚂蚁。

    而引起这些变化的原因是,洛廉将自己的血液喂食给了它们。

    从桌面拿起一支钢笔,他慢慢打开瓶口,将笔尖伸入装有蚂蚁的玻璃瓶中。

    在他的操纵下,两只个头较大的蚂蚁围了上来,张开嘴开始撕咬。

    喀嚓——

    细密的咀嚼声响起,钢笔的尖端一点点被啃食成金属碎屑。

    “‘一号’和‘二号’的能力比昨天又强了一点,还给我反馈了‘环境感知’的能力。

    “看来,因为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,即使获得了同样数量的血液,最终效果也会不同。”

    在数百只蚂蚁中,只有“一号”和“二号”勉强达到他的预期,但仍远远不够。

    洛廉观察片刻,取出钢笔,重新盖好瓶口,随后掀起左手的衣袖,露出手腕处的绯红印痕。

    弯曲的弧形印记形似人眼,向下延申出几道“泪痕”,整体看去,像是一只闭目淌泪的眼睛。

    在变成“吸血鬼”之后,这个眼睛印痕中每天都能分泌出一定量的血液,极限大概是0.5毫升。

    这些血液可以使普通生物产生异变,对方也会被他完全操控,思维越是简单,操控就越彻底。

    同时,给予的血液越多,产生的变化也就越大,他也能从对方身上获得反哺。

    譬如他现在获得的“环境感知”,就是从那两只异变最显著的蚂蚁身上得到的;

    除此之外,他可以选择以更多的消耗为代价,剥离出蕴含更多力量的血液,使其产生质变,赋予“受血者”更强大的能力。

    这种特殊的“受血者”将与他一样,能够主动剥离出自己的血液,赐予下一级的生物。

    代价就是,他在分离出这种特殊血液后,将会陷入一段时间的虚弱,以及“灵性”的损耗。

    这些是刻在基因本能中的知识,洛廉在完全转变为“吸血鬼”之后就全部知晓。

    虽然他目前只用蚂蚁做过实验,但理论上来说……

    人也可以。

    不过,如果想要使人发生变化,肯定要使用更多的血液……就在他低头沉思时,窗外忽然闪过一道闪电。

    轰隆隆的雷声中,一阵光亮打进来,门缝中映出一道黑色人影。

    邦邦邦——

    有人敲响了公寓房门。

    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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